墨江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墨江位于云南省南部、思茅市东部,地处北纬22°51′-23°59′、东经101°08′-102°04′之间,全县国土总面积5312平方公里,其中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9.98%。北回归线穿城而过,被誉为”北回归城”,距离省会昆明273公里、思茅市176公里。1950年5月4日正式成立墨江县人民政府,1979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,是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。墨江县辖2镇13乡、4个社区164个村民委员会。总人口36万,境内有哈尼、汉、彝、拉祜、布朗等25个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3%,其中哈尼族人口21.24万,占总人口的59%,被誉为”哈尼之乡”。墨江位于哀牢山中段主脉以西的土石山区。地势自北向南倾斜,山势陡峭,重岩迭嶂。主要河流有把边江、泗南江、阿墨江、他郎河、布竜河、坝干河、那卡河、杩木河,简称”三江五河”,均属红河水系。县城环境优美,气候宜人,夏无酷暑、冬无严寒,素有”春城中的春城”之称,上万只飞燕长年驻足于县城,与人和谐相处,为县城增添了一道独特的景观,被誉为”万燕之城”。